(一)法学院活动一:2023年9月-10月,举办校友返校月活动。9月-10月,邀请校友返校参观、访问,引导校友游览校园,共叙往日在校生活,进一步增强校友凝聚力,强化贸法人身份认同。活动二:2023年10月,举办校友留言板征文活动。邀请校友以“我与贸法”为题撰文,分享毕业多年对贸法印象最深刻的事情、在贸法收获最大的事情、返校后最想做的事情等,并通过公众号分期推送。 (二)继续教育与远程教育学院2023年10月14日(周六),举办第三届校友返校活动。举办行业主题讲座,对积极参与“第二届校友返校”的校友志愿者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和公安机关要求:“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拟于公示期后分批次对我校毕业生户口保留学校超两年做出处理,公示期为30日。